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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0 17:24 作者: kjjgly 次阅读

各县(市、区)和市属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科技厅《关于2024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市组织开展山东省科技奖申报工作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拟被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拟被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要求,以及以下具体条件:

(一)科学技术青年奖人选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可放宽至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应是山东省内注册的法人单位。

(二)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公开发表满2年(2022年1月1日前);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项目应当完成整体技术应用满2年(2022年1月1日前),并提供应用情况和效果(效益)佐证材料,涉及有行政许可审批要求的,须提交相应的行业许可批准证明材料。

(三)拟被提名项目所列论文、专著应在国内为主完成,知识产权应归国内所有。论文、专著署名第一单位为国外单位的,不得作为省科学技术奖所有奖种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如在提名材料中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项目应完成整体验收。

(四)拟被提名者所使用的技术内容不得涉密,且无知识产权争议。代表性论文(专著)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主编或副主编)、代表性知识产权完成人未列入项目完成人的,以及论文署名第一位的单位、知识产权的权利人中所列的完成单位未列入项目完成单位的,必须征得本人或单位同意,并将有关知情同意不参与报奖证明材料存档备查。

(五)同一候选人或同一技术内容不得重复提名省科学技术奖。已经获得国家或者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的成果不得再次提名省科学技术奖。

二、提名程序

(一)请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组织拟被提名人(单位)参照山东省科技厅《关于2024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http://kjt.shandong.gov.cn/art/2024/5/9/art_13360_10313776.html)和《2024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指南》有关要求,认真填写书面提名书。各申报人(单位)务必于2024年5月21日前,统一将拟报奖材料电子版报送至市科技局政策法规科邮箱,并将拟报奖材料纸质版一式10份报送至市科技局政策法规科(市科技局308室)。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论证,参照提名标准,择优提名推荐。

(二)拟被提名人选所在单位、被提名项目各完成单位都要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按照《2024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指南》(第122页: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公示内容)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毕且不影响提名的,方可提名。请于2024年5月21日前将公示情况汇总后以书面形式报送至市科技局。

(三)市科技局将对初审合格的拟被提名项目或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毕且不影响提名的被提名人(单位)于2024年5月31日10:00起向市科技局获取网络系统提名号和登录口令,从山东省科技厅门户网站登录或直接访问& #40;http://60.208.139.58:8000/& #41;登录进行网上在线填报。

提名系统开放时间:2024年5月31日10:00

网络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7日18:00

三、有关要求

(一)提名奖种和等级。请拟被提名人或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合理选择提名奖种和等级。科学技术最高奖、科学技术青年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不分等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3个等级,其中特等奖从通过初评一等奖项目中产生,不直接提名。评审落选项目不降级参评。

(二)提名书填写要求。提名书是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拟被提名项目(人选)应按照《2024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指南》要求,客观、准确、完整填写,不得填报涉密内容。“学科分类名称”作为评审分组和专家选取的重要参考,应根据拟被提名项目(人选)的主要科学发现、技术发明、科技创新情况在提名系统中选择相应学科,最多可选择三个,按重要程度依次填写。

拟提名通用项目的提名者凭提名账号和密码登录“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系统”(从山东省科技厅门户网站登录或直接访问http://60.208.139.58:8000/),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提交。专用项目(主要包括涉及国防安全等领域项目)不得通过网络填写和提名。

(三)全面加强科研诚信审核。省科技奖励实行科研诚信全过程管理,拟被提名人选以及拟被提名项目完成人、完成单位应具备良好的科研诚信,对存在违背科研诚信要求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拟被提名人选、拟被提名项目第一完成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负主体责任。如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科研失信行为的,一经查实,按照《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部令第19号)《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等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四)严格落实审核责任。拟被提名人选所在单位、拟被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对提名材料负有审核责任,应书面承诺已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完成审核。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么桂立 马建勇  
电  话:8378985

邮  箱:lcskjjzcfgk@lc.shandong.cn

地  址:聊城市高新区黄河路16号聊城市科技局政策法规科308室

 

附件:1.关于2024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2.2024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指南

 

 

                                                            聊城市科技局

                                                                                                                           2024年5月10日

 

         附件1.关于2024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2024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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