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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市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2 08:45 作者: kjjgly 次阅读

县(市、区)科技局、市属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

根据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做好我市2023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一)快报统计范围。2021-2023年认定的所有高新技术企业。

(二)年报统计范围。2021-2023年认定的区外高新技术企业,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众创空间(年报、半年报),科技企业孵化器及在孵(毕业)企业。

(三)季报统计范围。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经科技部备案的众创空间。

二、填报要求

(一)统计快报

县(市、区)科技局、市属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所有高新技术企业(包含区外和区内)填写《高新技术企业综合统计快报表》,审核汇总后于2024119日前将审核过的汇总数据报送市科技局高新科,同时报送主要领导签字盖章的纸件《高新技术企业综合统计快报表》。

(二)统计年报

统计年报通过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https://tj.chinatorch.org.cn/)填报。在填报数据时,系统中出现错误或警告提示的,必须提交明确的解释。

1.高新技术企业年报。县(市、区)科技局、市属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20243月17日前,组织辖区内区外高企完成统计年报报表填写,并完成数据审核上报,同时,将区外总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报表盖章封面扫描件发送至高新科邮箱(纸质报表留存备查),其他纸质材料(从网报系统打印并加盖填报单位公章)一式份报送市科技局高新科

电子版材料:

1)区外总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报表盖章封面扫描件(按系统内清单顺序编号)。

纸质材料:

2)从网络系统打印的所辖范围上市企业清单及审核确认说明;

3)从网络系统打印所辖范围企业当年汇总数据与上年比较清单;

4)对于企业汇总数据出现同比数据变化较大情况(如由于区划调整导致大批企业调整、有新入统或调出统计的大企业、大企业效益急剧变化等原因造成的同比发生较大变化),需要提供书面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5)系统中导出的所辖范围内已撤销企业清单(清单信息包含企业名称、所属地域、撤销原因);

6)系统中提示的错警因说明打印件以及其他需要说明或证明的材料。

2.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统计年报于20243月17日前完成报表填写,并完成数据审核上报,同时,将基本情况调查表纸质报表(从网报系统打印并加盖填报单位公章)一式份报送市科技局高新科

3.众创空间年报、半年报。省级(含)以上众创空间年报须在20241月18日前在统计系统上完成填报并提交,半年报需在20246月1日至20246月15日前在统计系统上完成填报并提交,省级科技厅分别将于20242月8日和6月24日前对已提交统计数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众创空间,分别于20242月15日和6月30日前,将填报内容打印,封面加盖单位印章,以图片形式上传到统计系统指定位置中。

4.科技企业孵化器年报。省级(含)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须在20241月26日前在统计系统上完成填报,省科技厅将于20242月10日前对已提交统计数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于20242月15日前,将填报内容打印,封面加盖单位印章,以图片形式上传到统计系统指定位置中。

(三)统计季报

5.科技创业孵化载体季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须在3月25日、6月24日、9月23日、12月26日完成季报报表填报提交并上传签字盖章的扫描件,经科技部备案的众创空间须分别在3月25日、9月23日、12月26日前完成季报报表填报提交并上传签字盖章的扫描件。

三、有关要求

1.由于各相关统计均已纳入相关资质的考核内容,请县(市、区)科技局、市属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科技部防范和惩治科技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有关责任的规定》《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防范和惩治火炬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有关责任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根据各类统计的具体要求,结合自身情况,做好辖区内相关统计任务的组织工作。凡属统计调查范围内的项目及单位须做到据实、及时、准确上报统计数据,确保2023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顺利实施。因故不能上报的,请报送书面原因。

2.各类年报数据将作为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3.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378982

电子信箱:lcskjjgxk@lc.shandong.cn

聊城市科技局

20241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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