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和市属开发区科技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市关于山东省科技奖提名工作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提名范围
山东省科学技术最高奖、科学技术青年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6个奖种。
山东省科学技术最高奖、科学技术青年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为人物奖,不分等级。科学技术最高奖授奖人数不超过2名,科学技术青年奖授奖人数不超过10名,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授奖人数不超过5名。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为项目奖,原则上分别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为山东省科学发现、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作出特别重大贡献的,可以授予特等奖。
二、申报程序
1.请各县市区和市属开发区科技部门和市直相关单位组织项目申报单位参照《关于开展2023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http://kjt.shandong.gov.cn/art/2023/1/9/art_13360_10303534.html)和《2023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指南》认真填写书面提名书。各申报单位务必于2023年2月6日前,统一将拟报奖材料电子版报送至市科技局政策法规科邮箱。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论证,参照提名标准,择优提名推荐。
2.项目所有完成人都要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按照《2023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指南》(第108页: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公示内容)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请于2023年2月12日前将项目公示情况汇总报送至市科技局。
3.对初审合格确定提名的项目和人选,项目单位于2021年2月13日起向市科技局获取网络系统提名号和登录口令,从山东省科技厅门户网站登录或直接访问(http://60.208.139.58:8000/)登录进行网上在线填报。
提名系统开放时间:2023年2月13日16:00;
网络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6日16:00。
三、有关要求
1.提名项目须已进行成果登记,已登记的成果编号,请联系市科技局政策法规科查询。涉密项目不得作为省科技奖提名项目。
2.对提名省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主要创新内容(含专利、论文等)应未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山东省级其他省(市)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中使用。项目第一完成人应当指定位置签名承诺:“知识产权归国内所有且无争议”。
3.2021、2022年连续进入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网络评审但未获奖的(2023年使用的知识产权,在2021、2022年连续使用的且占比50%(含)以上的),本年度不得以相同技术内容再次申报。
4.项目整体技术应用要满两年(即2021年1月1日之前应用)。“主要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等目录”前3项证明材料电子版应提交发明专利证书和说明书全文(含摘要页、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
5.鼓励提名者参照《山东省科技成果分类评价工作指引(试行)》(鲁科字〔2022〕178号)有关要求,对提名项目(人选)开展基于五元价值的科技成果评价,评价报告可作为提名书附件提交。可作为客观评价依据和应用情况和效益佐证材料使用。
6.项目申报单位应在材料提交前参照《2023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指南》的形式审查要求高标准、认真填写。材料正式提交后,省奖励办将对本年度所有提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不合格的项目,不予受理。
7.强化科研诚信审核,对存在论文抄袭、造假等行为的科研人员都一律不得申报。贯彻落实《关于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措施》(鲁办发〔2019〕15号)要求,被提名人选、被提名项目第一完成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负主体责任。
8.如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科研失信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不良信用,按照《山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办法》(鲁科字〔2020〕105号)进行相应处理,撤销团队科技奖励评审资格,并对主管部门和项目申报单位进行通报。
9.“学科分类名称”作为评审分组和专家选取的重要参考,应根据提名项目(人选)的主要科学发现、技术发明、科技创新情况在提名系统中选择相应学科,最多可选择三个,按重要程度依次填写。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马建勇 范磊
电 话:8378985
邮 箱:lcskjjzcfgk@lc.shandong.cn
附件:
5.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标准
聊城市科技局
2023年1月10日
附件1:关于开展2023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wps
附件3: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单位提名项目(人选)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