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附件1)要求,现将我市申报2021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本年度申报的孵化机构注册成立和实际运营时间须在2018年10月31日之前,且满足科技部印发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相关条件。
二、申报机构登录“科技创业孵化机构信息服务系统”(https://tyrz.chinatorch.org.cn),按照通知要求,在线填报相关信息(附件2)。
三、本年度申报推荐名额不设限制,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推荐质量,对申报机构网上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通过专家评审、实地核查以及科技部火炬中心抽查等环节,发现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通报相关责任人,并取消相关机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资格。
联系方式:高新科 0635-8378982
附件:
1.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
2.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
3.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汇总表
4.科技创业孵化机构信息服务系统操作手册(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
聊城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