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科技政策 > 政策解读 > 正文

《聊城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10-09 09:51 作者: 管理员 次阅读

     一、《行动方案》出台背景

     市委十三届八次、九次全会及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省级以上研发机构全覆盖”。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与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健全区域创新体系,市政府组成由财政、科技、发改、工信、人社、统计等部门参加的全市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工作专班,出台了《聊城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行动方案》(聊政字〔2020〕13号)。

         二、《行动方案》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包括总体要求、建设目标、建设标准、建设模式、重点任务和保障机制六大部分,主要内容有:

      (一)总体要求:包括建设思路和基本原则两部分,提出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争创一流、走在前列,奋力实现在鲁西大地率先崛起”的奋斗目标,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加快研发机构建设,使创建研发机构、培育“创新基因”成为企业的内在需求与必然选择,引导企业增加投入,实现研发投入全覆盖。

      (二)建设目标:力争用两年时间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省级研发机构数量增加35家,企业研发机构的研发投入、研发人员数量、专利申请总量大幅提升。

      (三)建设标准:提出企业研发机构应为企业内部或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新型研发机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联合共建的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产品开发、工艺开发、技术服务的机构,按照大、中、小型企业分类建设。

      (四)建设模式:提出三种建设模式,分别为企业单建模式、多企联建模式、产业共建模式。

      (五)重点任务:一是大力推进企业自建研发机构,实现研发机构从“0”到“1”的提升,加快技术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二是大力培育省级及以上企业研发机构,鼓励企业依托现有研发基础,筹建申报省级及以上研发平台;三是加强产学研合作,鼓励企业与产研院、高校科研院所机构共建各类研发机构;四是充分发挥创新创业孵化平台作用,在具有孵化功能的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内,以离岸模式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创建研发机构。

      (六)保障机制:从组织领导、政策支持、认定核查和督导考核4个方面提出了保障机制。成立工作专班,强化工作指导和督导检查;除现有政策支持外,设立聊城市企业研究开发机构建设专项资金,加大支持力度;每年组织两次申报审核工作;建立定期报表统计制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相关政策:关于印发聊城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行动方案的通知(政字13号)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聊城市科学技术局
技术支持:山东创通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635--2180965